新中国成立以来,青海省行政区划经过多次合理调整与规划,已趋于稳定。现辖1个地级市、1个地区、6个民族自治州、30个县、7个民族自治县、2个州属市、4个市辖区、3个行政区。基层行政单位有:369个乡、34个民族乡、36个镇。
青海行政区划一览表
|
市、地、州 |
辖区 |
| 西宁市 | 城东区、城西区、城中区、城北区、湟中县、湟源县、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|
| 海东地区 |
平安县、乐都县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、 |
| 海北藏族自治州 | 祁连县、海晏县、刚察县、门源回族自治县 |
| 海南藏族自治州 | 共和县、贵德县、贵南县、兴海县、同德县 |
| 海西蒙古族、藏族自治州 | 天峻县、都兰县、乌兰县、格尔木市、德令哈市 |
| 黄南藏族自治州 | 同仁县、尖扎县、泽库县 |
| 果洛藏族自治州 | 玛沁县、玛多县、甘德县、达日县 |
| 玉树藏族自治州 | 玉树县、称多县、杂多县、治多县、囊谦县、曲麻莱县 |



